斂財超1.7億元大搞權錢交易,臺上臺下“兩面人”
日前
廣西貴港市委原書記李新元出鏡懺悔
案情細節披露
未能如愿晉升
為改運,填平4000多平方米荷花池
李新元出生于1962年10月,江蘇泰興人,曾任廣西欽州市市長,貴港市市長、市委書記,2021年3月被立案審查調查,同年1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2年9月,李新元一審被判死緩。法院查明,其在2003年至2021年間,共計斂財1.7億余元。本次專題片首次披露,李新元在黨的十八大后收受賄賂財物占全部總額的97%。
據辦案人員介紹,李新元是廣西20多年來查處的首個地級市市委書記,也是自治區成立以來收受賄賂最多的貪腐分子。
專題片披露,自治區紀委先后兩次對李新元進行函詢,他不僅不主動交代問題,還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在他未能如愿晉升提拔副省級干部后,他不僅沒有從自身上找原因,反而聽信風水轉運之說,把行政大樓前面的4000多平方米荷花池填平。
李新元對此解釋,(風水人士)說我們行政大樓門口的蓮花池不吉利,建議我把它填掉,改一改我的運勢。
包裝廉潔形象
接受宴請時自掏百元“伙食費”
面對鏡頭,李新元感慨,“其實我對權力一直都有追求”。他將自己的問題總結為貪權、貪財、貪色、貪玩?!拔易鳛橐粋€市委書記來說,也是非常卑鄙可恥,不應該的?!?/p>
李新元善于偽裝、工于心計、到處作秀,包裝其廉潔自律形象,欺騙組織,臺上說一套,臺下做一套。
例如,他表面上讓弟弟李某某不要打著他的旗號,私下里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李某某去欽州和貴港拿到項目,非法獲利。
李新元的“兩面做派”還體現在他接受商人老板宴請時,多次裝模作樣地帶頭和號召在場公職人員各自掏出100元作為“伙食費”,試圖將違規吃喝披上“合法”的外衣。
事實上,李新元與多名商人過從甚密。其中一名商人楊某某,每逢中秋或春節都會給李新元送上50萬元至100萬元現金,李新元幾乎照單全收。李新元到哪里任職,楊某某就跟到哪,但凡有看得上的項目,都請李新元“打招呼”,與李新元搞“利益均沾”。兩人之間形成高度默契,有時甚至無需多言。
例如,楊某某在晚上11點找李新元請托一個造價5個億的項目,承諾給他一千萬元,兩人的商談過程前后加起來不超過5分鐘。
2018年,李新元看中了貴港某大數據項目,與某企業負責人張某某一拍即合,便以高壓強硬手段幫助張某某的企業中標和推進該項目。張某某將其在公司所占股份的50%送給了李新元,讓李做所謂的“影子股東”。經鑒定,這部分股份價值3300萬元。
與情人一起
用假畫向商人“借款”2300萬
李新元不僅貪財,對美色和權力的貪戀也致使其滑向犯罪深淵。
為了擺脫與情人的風流債,李新元曾以各種理由直接向多名商人老板索賄。
據商人李某某回憶,“李新元當時說,他有個領導的女兒做生意虧本了,要借點錢還給人家。我就問他要多少,他說你就湊夠1000萬吧?!?/p>
“缺錢”的李新元還裝模作樣地讓情人拿著一幅畫找商人老板以借為名索要2300萬元。
商人呂某某講述,李新元押給他一幅畫,說是“徐悲鴻真跡”。還有一張借條,寫著如果一年以后錢還不了,就把這幅畫給他。
據辦案人員介紹,呂某某因為在貴港有項目,不敢得罪李新元,只能照辦,把2300萬元交給了聯系人。事后經鑒定,這幅所謂的“徐悲鴻真跡”實際上是贗品,僅值300元。
經查,2003年至2021年,李新元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余元。其中,在黨的十八大后收受占97%,十九大后收受占82%。
2022年9月6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新元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新元認罪認罰,沒有上訴。
在法庭上,李新元懺悔說:“我私欲膨脹了,甘愿為不法商人謀利站臺,接受他們的錢財,從而欺騙了貴港的干部群眾,傷害了他們的感情,對貴港的經濟、社會以及各方面的生態做出了破壞,我要向貴港的父老鄉親鞠躬謝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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