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四川成都一名27歲女子在家門口被人持刀傷害致死,嫌疑人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近日,該案將于27日9時30分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受害者的母親王女士表示,事發后她每晚都睡不著,“一分一秒我數著指頭熬到今天,馬上27號開庭?!?/p>
被害人王某某生前照片由其母親提供。據王女士提供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24年6月9日13時許,被告梁某某攜帶刀具在小區內無故敲門滋擾至被害人王某某房時,王某某發現異常后,通過母親王某通知小區物業安排保安到場處理。小區保安到場勸離梁某某時,被害人打開房門質問梁某某,隨即二人發生爭吵,梁某某沖到房門處與被害人抓扯、打斗。
其間,梁某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被害人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插刺十刀,保安見狀上前制止無果,被害人隨之受傷倒地,后經保安撥打120、110電話報警,被害人經120現場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王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某無故滋擾他人并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