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的介紹
土族,是中國人口比較少的民族之一,土族語言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主要聚居在青?;ブ磷遄灾慰h。
歷史
土族有著悠久的歷史。由于沒有系統的文字記載,民間傳說在各部土族中又相互歧異,族源問題至今尚無定論。歸納學術界的說法,大致有蒙古人說、吐谷渾(霍兒人)說、蒙古人與霍兒人融合說、陰山白韃靼說、沙陀突厥說、多源混合說等。
土族源于蒙古人說。土族自稱“蒙古爾”(蒙古人)或“察罕蒙古爾”(白蒙古),反映了土族族源與蒙古族的密切關系。在互助縣土族中,廣泛流傳著祖先來自蒙古人,以及成吉思汗大將格日利特(格熱臺)率部留駐索卜灘(今互助縣境內,意為蒙古灘),不久病死,其部屬留駐下來,以后與當地霍爾人通婚,逐漸繁衍而成土族的傳說。這種傳說在清代藏文文獻《佑寧寺志》中有明確記載:13世紀初,“成吉思汗之部將格日利特率領其部屬到此,現今的霍爾人約為這些人的后裔?!薄案袢绽厮煤?,化作大力精靈,居住郭?。ㄓ訉幩轮畡摻ㄕ撸┲綆r上,他對嘉賽活佛(佑寧寺之創建者)顯示了自身著‘索呼’(即蒙古)裝束之法相,(嘉賽)因指命(格日利特之幽靈)為那里的土神。”1604年,佑寧寺落成時,格日利特被追封為“尼達”(地方保護神),其銅像被供奉在佑寧寺,所以土族長期以來把他當作本民族的祖先來崇拜。
漢文史籍也有成吉思汗所部蒙古軍曾來西寧一帶的記載。《元史·太祖本紀》有“太祖二十二年(1227年)三月破洮河、西寧二州”的記載?;ブh時屬西寧州治,距西寧僅四十五公里,這可與傳說相印證。此后,從元世祖到明初,史籍均有蒙古部眾留駐或遷移到西寧一帶的記載,特別是明正德時,安定衛的元宗室卜煙帖木兒所部受到攻擊,“部眾散亡,僅余者徙居西寧沙棠川威遠城東”。沙棠川、威遠堡均屬今互助土族自治縣,威遠堡即今縣府機關所在地。這說明互助土族來源中確有一部分是從明代安定衛遷來的蒙古人。
土族來源于一部分蒙古人,除了民間傳說、史籍記載外,還可以從語言方面得到證明。土族語言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詞匯約有一半以上和蒙古語喀喇沁方言相似。不但如此,在《蒙古秘史》、《華夷譯語》等著作中記載的許多13、14世紀的古蒙古語詞匯,現在還有一部分保留在土語中。
土族源于吐谷渾(霍兒人)說。至于霍兒人,原是藏族對居住在西藏北部以及西藏以北地區(一說黃河以北)游牧民族的泛稱。藏文史籍曾用以指回鶻或蒙古,近代則專指土族而言。互助縣土族地區的合爾郡、合爾屯、合爾吉、賀爾川等地,據說是因為古代居住著霍爾人而得名。合爾郡,藏語稱“合日江”,意為霍爾人居住的地區。據初步研究,土族傳說中的霍爾人很可能就是吐谷渾人。663年,吐谷渾為吐蕃所并,一部分人仍留居青海故地。從地域上看,現今土族主要聚居區在湟水沿岸,而這里曾是吐谷渾人的活動地區?,F今互助和大通的土族地區有十幾個村莊,土語稱為“吐渾”,當地漢民則訛稱為“土觀”或“托紅”,均為“吐渾”的音轉。這可能是因歷史上居住過吐谷渾人而得名?;ブ訉幩旅⒁皇劳劣^羅藏拉卜旦生于互助“吐渾”村,以后各世土觀不管出生在什么地方,都要認“吐渾”村為根子地方,都以“土觀”為號。據《新、舊唐書》、《五代史》記載,吐谷渾后改稱作“退渾”或“吐渾”,這些村莊可能因吐谷渾而得名。土族的“土”字,并非土著之意,而是民族稱呼。長期以來,漢、回等族稱土族為“土人”、“土民”,史書上也稱為“土人”,其來源于“吐谷渾”的“吐”字。吐谷渾在唐朝中期以后被稱為“退渾”、“吐渾”、“渾”,蒙古語是“人”的意思,因而到元朝時吐渾演變成“土人”了。吐谷渾“婦人以金花為首飾,辮發縈后,綴以珠貝,以多為貴。” 過去土族婦女也有類似的頭飾,稱為“吐渾扭達”(扭達意為頭飾),這種稱呼似乎與吐谷渾有關。綜上所述,吐谷渾亡國后,東遷的一部分逐漸融合于漢族,降服于吐蕃的后來融合于藏族,留居于涼州、祁連山一帶、浩門河流域、河湟地區的一部吐谷渾人,則成為今日土族的先民主體部分。
也有人認為霍兒即“胡兒”一詞的同音同語的另一寫法,包括匈奴、吐谷渾、契丹、蒙古等,其中尤以匈奴部落中的遫濮,即遼金時期的阻卜和蒙古是主要部分。這就把土族的族源推溯到更早的時期了。
到元末明初,漢文史籍中出現了“土人”、“土民”等記載,這時的土族已具有明顯的民族特征。據明、清時期的部分史志記載,明代土族已經形成一個穩定的人們共同體,并已有了本民族的聚居區。清初文獻《秦邊紀略》中對土族的分布有具體的記載:巴暖三川,“漢土雜居……土人皆李土司所部”;古鄯驛“東皆土人番族”;“巴州堡土人所居”;“下川口亦土人所居”;上川口“精銳土人尚以方計”;老鴉城“漢、土之所雜居”;平戎驛“土番雜居”;“西川口,土司西祁之所居也。東西二祁近轄之土民,各號稱十萬”;冰溝堡“土人所居”;莊浪衛“土司之人十萬”;莊浪衛“土、漢之所雜居”、“莊浪土司駐牧連城,土民蕃衍分布大通河內外”。上述地區包括今天青海省互助、樂都、門源、民和及甘肅天祝等地,這一帶正是今天土族的主要分布地區。盡管土族與漢、藏等民族錯居雜處,但各地土族均有穩定的小聚居區。
文化
信仰
土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藏傳佛教。元末明初,藏傳佛教傳入土族地區并得到迅速發展,特別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發展尤為迅速,土族地區出現了許多格魯派寺院,主要有互助的佑寧寺、華嚴寺、金剛寺、曼頭寺,大通的廣惠寺、平安寺,樂都的金角寺等,計有40余座,其中以佑寧寺最大,號稱湟北諸寺之母。佑寧寺出了不少名僧,如章嘉、土觀、樺布,頗有影響。寺院占有大量土地,如互助縣15所寺院占有土地69200畝。寺院是土族的文化中心,對佛教文化的發展和傳播作出了重要貢獻。過去,土族群眾普遍送子為僧,出現了“有二子必命一子為僧”的現象,甚至有的家庭“寧絕嗣”也在所不顧。不少土族男子除到當地當喇嘛外,還到塔爾寺等名寺去當喇嘛。此外,多數土族村莊都有一座小廟,每家都供有神佛像,遇有疾病則去小廟燒香叩頭,許愿布施,或請喇嘛念經祈禱;遇有憂患之事或出門遠行,首先要到小廟許愿,以期借助神的佑力,逢兇化吉,遇難呈祥。家庭中還有一項重要的宗教活動,就是“喇嘛加拉”,亦即念活壽經,俗稱“活人舉喪禮儀”。過去,土族老人年過半百,就要準備壽材、壽衣,同時請喇嘛誦經拜懺,親友們前來祝壽,規模與一般喪葬禮儀相當,只是賀禮為十一只壽桃,以及鞋、襪、枕頭等物。他們認為生前念了活壽經,就等于出家到寺院做了僧,死后可以享受榮華富貴。在以村廟為中心的宗教活動中,規模較大的有以下幾項活動:閉齋、跳神、浪尼、斯過拉等。
土族群眾在信仰藏傳佛教的同時,還有許多民間信仰。首先是薩滿教。土族對薩滿教的信仰由來已久,但隨著歷史的變遷,特別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強力滲透,土族的薩滿教信仰發生很大的變化,現保留的活動主要有以下幾種:祭騰格熱(天)、祭敖包(敖包系蒙古語,土族語叫作“加布來”,意思是堆子,為祭祀山神、路神等活動的場所)、白虎祭、選神羊等。其他像土族婚禮中的繞圣火,請法拉(巫師)作法驅鬼治病等,也都是古代薩滿教習俗的遺存。其次是苯教。苯教俗稱“黑教”,是西藏古代盛行的一種原始宗教,在土族形成的早期,受到土族人民的信奉。14世紀以后,隨著藏傳佛教格魯派在土族地區的傳播與發展,苯教逐漸衰微下去,沒能在土族地區建立專門的苯教寺院。如今僅在互助、大通一些土族村莊中有少量的苯教神職人員胡古安爹。再次是道教。道教約在元明時期傳入土族地區,其后不斷發展,而且具有新的特點,即道中有佛,道佛合璧,甚至某些薩滿教內容也被攙雜其中。過去,在民和、互助地區,供奉著不少道教之神。特別是在民和地區,每個村廟中,都供奉著一、二個或三、四個道教的神,主要有二郎神、灶神、財神、門神等。道教的宗教活動,主要通過陰陽師進行,平時他們給人算卦、看日子,喪禮時給亡人開殃榜,結婚時給人合婚,蓋房、選墳塋時給人看風水等。此外,還有插牌子、立雷臺、祭神農等幾項宗教活動。此外,土族還有祖先崇拜的傳統。民和地區很多土族村子都有一個家族廟,廟內除供有佛像、道教神像外,還供奉一位祖先的木牌位,上寫“供奉某門三代宗親之靈位”。家族廟有時請喇嘛念經,有時請陰陽師做道場。春節時,各家去家族廟祭祖;清明節時,同一家族一起去祭奠祖墳。
飲食
土族的飲食習慣,有一個變化的歷史過程。元代以前,土族主要從事畜牧業,食物結構相對單一,以肉類、乳品為主,還食用青稞炒面。元明以后,土族逐漸轉向農業經濟,飲食則以青稞、小麥、薯類為主。
一般土族家庭日常主食以青稞為主,小麥次之。土族的蔬菜較少,主要有蘿卜、白菜、蔥、蒜、萵筍等10余種。他們平日多吃酸菜,輔以肉食,愛飲奶茶,吃酥油炒面。每逢喜慶節日,土族人民必做各種花樣的油炸食品和手抓大肉(豬肉)、手抓羊肉。土族人民十分注重飲食衛生,用飯時每人都有固定的碗筷。
土族喜歡飲酒,酒在土族的飲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并形成特有的酒文化。歷史上,土族人家幾乎都能釀造“酩酼”,即一種低度青稞酒。釀酒已經成為土族地區重要的產業之一。
禮節
土族人民有重禮儀的傳統,尤其尊敬長者,如路遇相識的老人,要下馬問候。
土族民間有“客來了,福來了”的說法。有客人來訪,他們首先請客人在鋪有大紅羊毛氈的炕上坐定,然后敬一杯加青鹽的濃茯茶,再端上西瓜般大小的“孔鍋饃”。招待貴客時,桌上擺一個“西買日”(即插著酥油花的炒面盒),端上木盤大的肥肉塊,上插一把五寸刀子,酒壺上系一撮白羊毛,以表示吉祥如意,土族認為這是對貴賓最尊敬的招待。喝酒時,主人先向客人敬酒三杯,叫做“上馬三杯酒”。不能喝酒的人,用中指蘸三滴,對空彈三下即可免喝。飲酒時,土族有邊飲邊歌的習慣,以暢飲酣醉為快。土族人招待客人用中國西北盛行的蓋碗茶。他們把茶碗放在一個小碟中,在碗內放入茶葉、枸杞、紅棗、桂元、冰糖,用開水沖開后蓋上碗蓋。這樣沖泡出的茶水,香甜可口,營養豐富。
禁忌
土族人禁忌眾多,主要有以下表現:忌諱吃圓蹄牲畜(馬、騾、驢)肉;忌諱在畜圈內大小便;忌諱讓去過暗房(月房)的人以及孝子(服喪的人)和婦女進入土族的寺廟大殿或家庭佛堂內;忌諱婦女不戴帽子、不穿長衫在長輩面前來往;忌諱未在院外打招呼、未經允許就隨意進入土族人家的院內;忌諱用有裂縫的碗給客人倒茶;忌諱問客人“吃飯沒有”或“吃不吃飯”等話;忌諱客人數他們的羊只;忌諱走遠路或辦婚事時,早晨出門碰上空桶、空背斗及不干凈的東西;忌諱在佛堂、大殿內吸煙、吐痰、亂翻亂摸和大聲喧嘩;忌諱從僧侶的跪墊和其他物品上跨過;忌諱對酥油燈打噴嚏和咳嗽;忌諱在佛堂里轉經輪時從右向左轉,而是嚴格遵循從左往右轉;忌諱在寺院附近打獵和隨地大小便等等。
此外,土族有忌門的習慣,如生了孩子、安了新大門、發現傳染病等,別人不得進入庭院,就稱為忌門。忌門的標志是:在大門旁邊貼一方紅紙,插上柏樹枝或在大門旁煨一堆火 。
習俗
節日
土族的節日主要有農歷正月十四日佑寧寺官經會、二月二威遠鎮擂臺會、三月三和四月八廟會、六月十一丹麻戲會、六月十三和二十九松番寺和吐渾村的“少年”會、七月二十三至九月民和三川地區的“納頓”(慶豐收會)等等,其中擂臺會、丹麻戲會和“納頓”最具民族特色。屆時,除舉行賽馬、摔跤、武術和唱“花兒”等傳統娛樂活動外,還舉行物資交流會。
一年一度的“納頓”是民和縣土族人民喜慶豐收的節日,因為納頓的狂歡起自農歷七月,故也稱為“七月會”?!凹{頓”是以各個村社為主體的群體活動,從夏末麥場結束時,一直持續到秋天,歷時近2個月,所以有人稱之為“世界上最長的狂歡節”?!凹{頓”可由一村單獨舉行,亦可由兩村聯合舉行,一村充當“主人”,而另一村為客人。當兩村男性村民排成長列,扛著各色彩旗,敲鑼打鼓地來到麥場時,“納頓”的序幕就被拉開了。首先開始的是會手舞,這是由四五十人參加的大型舞蹈,會手們按老幼順序排列。舞在最前面的是身著長衫,手執扇子的老人,他們往往是納頓的組織者和納頓舞蹈的傳人。手持各色彩旗的年輕人和拿著柳條的孩子們依次跟在后面,隊伍顯得歡騰而壯觀。在舞蹈的同時,主方不停地用大海碗給會手們敬酒,以此助興,喜慶和歡樂的高潮一浪高過一浪。
此外,土族傳統的節日春節、端午節和漢族大同小異。但是互助地區的部分土族忌諱過中秋節,中秋之夜往往向月亮打一把灰 。
婚姻
土族的婚姻,一般分提親、定親、送禮、婚禮儀式、謝宴等程序。儀式隆重熱烈,自始至終都在載歌載舞中進行。無論是自由戀愛,還是父母決定,都得由男方父母請媒人,向女家求婚。女方家同意后,請來本家各戶家長,并邀請男方家的父親或叔父,同媒人一起來商量定婚。
婚嫁多在每年正月舉行。大約在一個月前,先由男方舉行擇吉日儀式。土族稱婚宴為“霍仁”,擇吉日稱“砣讓霍仁”,即首宴。娶親的前一天,是女方家的嫁女宴,土族稱“麻擇”。這時姑娘要哭嫁,哭嫁詞委婉動人,感謝山神、土主和娘家的養育之恩。傍晚,男方派兩位能歌善舞、擅長辭令的“納什金”(迎親人),帶上一只活羊、三瓶灑、三付饃和新娘上馬時穿戴的衣服前往女方家。女方的女伴在女方家關上大門,在里面唱《唐德格瑪》歌,納什金則必須以歌作答,才讓進門。當納什金跨進門檻,她們又從門頂上向下潑水,嬉笑戲謔,祈求吉祥如意。納什金上炕喝茶、用飯時,阿姑們開始以唱代罵,唱《納什金斯果》歌,百般奚落迎親人,詼諧風趣。阿姑們唱完后,納什金也要唱歌跳舞,直到雞叫頭遍。這一夜,女方家里不能睡覺。土族姑娘出嫁方式有兩種,一種叫“小出小進”,一種叫“大出大進”。所謂“小出小進”,即新娘到婆家后才改變發式。這種方式比較復雜、莊重。所謂“大出大進”即在娘家改發式,到婆家后立即拜天地,這種方式比較簡便、省事。新娘進婆家大門時,有兩個年輕婦女在前面拉著紅氈或白氈,新郎新娘跟著氈,男左女右,抱著用紅布制作的布娃娃,并肩緩緩邁入庭院。“小出小進”的新娘則到伙房灶神爺前,由事先選定的婦女動手為她梳頭改發式,穿新婚服裝,舉行開口儀式。然后拜天地,由媒人或“紅仁切”(送親隊)中的一位長者主持誦祝詞:“鮮花般的阿姑,走過金子的樓門,來到金子鑲成的庭院,向上天下地、千神萬佛叩頭!”新郎新娘要連續拜四次,進入洞房。接著謝媒人,土族稱“瓦日哇西買拉”。中午時分,娘家送親人在婆家院里擺嫁妝,給新郎穿戴衣帽等。
過去,土族人民的婚姻中有一些陋習,如“戴天頭”習俗,即土族女孩到了15歲未定婚者,要接受成年禮“戴天頭”,由父母做主,在除夕那天與天結為夫妻,將女孩的發式改為成年女子的發式并飾以各種頭飾,從此該女子可享受自由選擇對象、長居母家、繼承家庭財產等母系社會特有的權利,生下子女歸母家,不受社會歧視。又如,過去的土族地區大多實行買賣包辦婚姻,青年男女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約束,婚姻不自由,而且聘禮較重,窮人娶妻十分困難。有的女方不收聘禮,但要男子為女家勞動幾年以后才能結婚,或者招女婿入贅,或者兩家互相娶嫁,稱為“換門親”。新中國成立后,在黨的領導下,土族人民自動起來廢除了傳統婚姻中一系列陋習,樹立了以自由戀愛、一夫一妻為基礎的健康婚姻觀 [1] 。
喪葬
火葬是土族傳統習俗,除對夭折的小孩實行天葬,民和縣土族多行土葬外,一般都行火葬。
土族人家死了人,一般在三至七天內送葬,舉行喪禮要請喇嘛念經三天,請本村的老人念嘛尼。喪禮最后一天,親朋來亡人靈前吊唁、獻哈達、獻饅頭。火葬那天,送靈轎至火化現場,將死者面向西方,放入火爐內,用柏樹枝點燃火,并砸碎靈轎,投入爐內同時焚燒。一般在火化的第三天,將骨灰裝進一尺多長的木匣或瓷罐內,暫時埋在臨時選定的地方,待來年清明節,再埋于祖墳墓地。非正常死亡者不能埋于祖墳地。亡人被葬后,子孫服喪,一般為四十九天。
土族沒有特制的孝服,服喪期不穿戴有色彩的衣帽,三年不貼春聯,當年不走親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