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地到底有多遠?多遠算作駐地?
這不僅僅是一個數學問題,更是一個涉及官兵權益的工作問題。
文|劍客蘭山
圖|大唐
編輯|劍客XY
2022年的時候,筆者寫過一個稿子:《軍隊駐地標準合理確定,軍人周末回家休息權益得到更好維護》,說的就是關于駐地標準的問題,核心還是官兵周末回家休息的問題。
曾經舉過一個例子,很多戰友都表示感同身受。某軍官的營區附近有個公路橋,而這個橋恰巧是兩個省的分界線。雖然從戶籍講,軍官的妻子是對面省的人,家屬來隊屬于跨省探親,雖然他的家離營區只有一公里多十幾分鐘的路程。但是按照單位的規定,只有家屬戶籍和營區所在地在同一個地級市的官兵才能被視為駐地官兵。這就導致了雖然他理論上回家的路程很短,但是卻不能享受駐地官兵待遇——回家一趟就是探親休假,演繹了一場一公里內的“牛郎織女”故事。
服役時候,筆者也和機關的干事討論過關于駐地軍人的范圍的問題,研究來研究去,我們發現一直以來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據了解,有以行政區劃為依據的,最大是地級市。也有以距離為依據的,也就是以營區和戶籍所在地距離為依據,范圍內就是駐地;也有以路途時間為標準的,比如接到電話可以在兩個小時之內回來的。
能成為一個駐地軍人,其實是很幸福的,他們擁有異地軍人所期盼的那份“周周可見”的幸福和團聚。而現實中,很多軍人的回家住宿,軍士在駐地找對象,安置資格,家屬就業、子女上學等事宜,都和這個駐地標準有著直接關系。
但是由于對于駐地的理解和標準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讓基層部隊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一個部隊一個樣,一樣的情況不一樣的待遇等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一制度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所以統一的標準,就顯得很重要也很必要。
而這個問題,現在有了標準答案。
新的《內務條例》附則明確:駐地,是指軍隊單位駐扎的地級以上城市或者地區;駐地周邊,是指駐地以外與營區直線距離陸上不超過150公里、海上不超過30海里且單程通行時間不超過3小時的區域。
這段話的核心價值,就是對于駐地及駐地周邊范圍的明確。
根據規定,駐地,是指軍隊單位駐扎的地級以上城市或者地區。以甘肅省為例,雖然部隊營區在蘭州市城關區,但是只要你的家屬在蘭州市所屬的八個縣區,你就取得了條例中回家住宿的資格(配偶或者需要本人單獨照顧(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在駐地以及駐地周邊生活的,或者本人在駐地分配家庭公寓住房的,可以在休息日和節假日的前1日下午操課結束后離隊,休息日和節假日結束當日晚飯前歸隊),不管你實際距離有多遠,不管你回家一趟有多長時間。
再以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為例。如果部隊駐地在隴西縣,那么如果一個軍人的家屬在定西市安定區生活,那么他就可以享受駐地干部待遇,可以回家住宿。
而據資料顯示,目前我國主要的“市”的劃分主要有1.直轄市,2.地級市,3.縣級市。1949年,地級市的數目為54個,地區的數目則高達170個;1982年,地級市的數目為112個,地區的數目為170個。當前,在總計333個地級行政區中,僅剩7個地區,而地級市的數量則達到了293個,數量約占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
直轄市有點大,縣市級有點小,所以條例按照地級市劃分駐地范圍,其用心可謂良苦,背后的關愛也是溢于言表。
而條例關于“駐地周邊”的規定,則更接地氣,解難題,辦實事。駐地周邊,是指駐地以外與營區直線距離陸上不超過150公里、海上不超過30海里且單程通行時間不超過3小時的區域。
這個范圍的界定,主要有兩個維度,一個是直線距離:陸上不超過150公里、海上不超過30海里。路上距離不超過150公里的概念,打車或者開車就是兩三個小時的車程。如果動車的話,估計不到一個小時就到了。另一個是單程通行時間,3個小時的標準其實還是要兼顧軍人的特殊身份。雖然休息,但是一旦有任務也要最快時間歸隊。3個小時,就是你歸隊的時間。
需要注意的是,這兩個維度是必須同時滿足的,而不是二選一。雖然規定依然還不能惠及所有官兵,但是至少像我那個戰友的問題,是不會再出現了。而這個關于駐地周邊的規范,其實也有效彌補了關于駐地所屬地級市的遺憾,讓更多的戰友可以回家住宿,可以成為駐地官兵。
地級市、直線距離、單程車程……筆者認為不要小看了這幾個規范的制定,不僅僅是對基層和官兵對于駐地標準的呼聲,更是一支軍隊依法治軍、規范化管理的具體體現,更讓我們看到了條令背后的那一份份溫度和關愛。
相信,從今之后,誰是駐地軍人,誰能在周末節假日可以回家住宿,已經不是一個難題。對一對、比一比,大家心服口服,也獲得感十足。
當然,標準的統一,其實只是一個上篇文章,做好標準出臺后的下篇文章更為重要。比如輪休制度的執行,年休假的落實,還有逢年過節的慰問,家屬就業、子女上學的安排等等。我想只有把這些事情辦好了,才能讓駐地的優勢發揮出來,不然駐地就只成為了“離家近、周末回家”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