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玉經三僚風水:陰陽大會之“行狠、了戾、孤辰”篇:

會者:最早見于甲骨文。本義未明,可能是積聚禾谷的意思,引申為聚合、會合。由此義引申為盟誓、聚會、相遇相逢。
匯者:本義指水流交匯,源自“匯”的古義?!墩f文解字》記載“匯”最初指盛器,后引申為“河流匯交。”
陰陽大會又叫陰陽相會,是月內陰陽正會之辰,是陽會于陰,故謂其大會。
陽會于陰,一歲有八日。此正月甲戌,二月乙酉,五月丙午,六月丁巳,七月庚辰,八月辛卯,十一月壬子,十二月癸亥。
所謂陽會于陰,是以建為干,厭為支。而甲即寅,乙即卯。所以正月陽建在寅,陰建在戌。取甲配戌。故甲戌為正月大會。
三、四、九、十月無陽會陰,《堪輿經》認為該月干支不能相配,故陰陽不得相會。
陰陽小會又叫陰陽相匯,是月內陰陽偶會之辰,是陰匯于陽。蓋因弱水為陰,故以“相匯”謂之。
陰匯于陽,一歲有八日。此二月己卯,三月戊辰,四月己巳,五月戊午,八月己酉,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戊子。
所謂陰匯于陽,是以厭為干,建為支。厭屬陰,陰為地,故而用戊己配月建為小會(匯)。
陽月用戊,陰月用己。如二月為陰月,陽建于卯,從己配卯,故己卯為二月小會。
《淮南子》曰:“大小會”均為兇日,所說之“會”與破義同。

過為“行狠,” 不及為“了戾,” 不合為“孤辰。” 三、九月陰陽始侵,四、十月陰陽相遇,其陽建與“干”均有陰隔,取過者配厭為“行狠,”取不及者配厭為“了戾,” 以不合者配厭即為“孤辰?!?此如三月陽建于“辰,” 陰建于“申,” 辰前不及丙,后過于甲,戊庚壬更不相合,所以甲配申為不從(有過),叫“行狠。” 丙配申為不及,叫“了戾?!?戊庚壬配申為不合,叫“孤辰?!?/p>
單陰、純陰。孤陽、純陽。 此均按小匯(會)起例:即從陰會陽,以厭干(戊己)配建支而得。 三月陽建為辰,三月為陽月,在戊配辰。故戊辰為三月單陰。 十月陽建為亥,十月為陰月,以己配亥,故己亥為十月純陰。 九月陽建為戌,九月為陽月,以戊配戌,故戊戌九月為孤陽。 四月陽建為巳,四月為陰月,以己配已,故己巳四月為純陽。
歲薄、逐陣者: 四月十月,陰陽將合于子午,而氣已先爭,故以二建配于“子、午”日,此叫“歲薄”者。 丙壬即陽建,戊即陰建,故而丙午 、戊午為四月歲薄。壬子,戊子為十月歲薄。 六月十二月,陰陽二氣將背道而馳,故以二建配“子午”日為“逐陣”者。丙午、戊午為六月逐陣,壬子、戊子即為十月逐陣勢。

陰陽交破者: 陰陽交破者一歲共有兩日,即四月癸亥,十月丁巳。 四月陽建于巳,破于亥。陰建于未,破于癸。癸為陽,為陰破。亥為陰.為陽破。故而謂之“陰陽交破?!?十月丁巳亦然。
陰陽擊沖者: 五月、十一月陰建、陽建俱會于“午子,”相互攻擊對方,此謂之陰陽擊沖者。一歲之中共有兩日,即五月壬子日,十一月丙午日。
陽破陰沖,陰道沖陽: 六月、十二月陰陽二建分別沖破的干支,合稱陰破陽沖。六月癸丑日,十二月為丁未日。 二月、八月陰陽二建分居卯酉,卯沖酉擊,尊陽而卑陰,故稱陰道沖陽。 二月己卯日,八月己酉日。
陰位,三陰者: 三月陽建于辰,陰建于申。 九月陽建于戌,陰建于寅。 辰戌為戊己之分,以陰建配辰戌,所以三月庚辰為陰位,九月甲戌為陰位。 正月、七月,厭破將并而氣已先交,取建破間,干支自相配者為三陰日。 正月辛酉、七月乙卯為三陰日。
陽錯,陰錯,陰陽俱錯: 陽建疊陽建是為陽錯。此如正月陽建在寅,寅即甲,以甲配寅,甲寅即為正月陽錯。 陰建疊陰建是為陰錯。此如正月陰建在戌,戌即庚,以庚配戌.庚戌即為正月陰錯。 五月十一月陰陽同建,又疊同建之干為陰陽俱錯。如五月陰陽二建合于午,午即丙,以丙配午,丙午即為五月陰陽俱錯,十一月壬子日亦然。
絕陰,絕陽: 三月(戊辰)單陰至四月,是為絕陰。 九月(戊戌)孤陽至十月,是為絕陽。
以上諸日大是不吉,擇用之時忌之才大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