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農村不準自建房?3類人被禁止,“翻建”也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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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喜事有很多,無論是洞房花燭夜還是金榜題名時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而成家立業建房子更是喜中之喜,生者有其居是每個人基本的需求,城里人有錢可以買房子,但是在我們農村大都是自家建房子。

農村建房子很是講究,不僅僅更注重質量和建材,還要請先生堪輿、看風水,并且親自監工,容不得一點馬虎,這是要傳幾輩的房子,要當做傳家寶一樣對待。
但是近幾年農村建房子是越來越難,有傳言說2022年以后房子就不讓建了,想要有房子住只能去買商品房,說的人是言之鑿鑿,不然為什么縣城、鄉鎮都在瘋狂建設住宅樓?這樣確實有道理。
但是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中,并未禁止農村申請宅基地以及自建房,但是要求確實進一步的更嚴格了。在2022年,至少有3類人不能申請宅基地建房。

①宅基地或者農房已經流轉的人
農村房屋不是商品房,主要的原因就是宅基地性質的問題。根據宅基地“三權”,村民對于宅基地僅有使用權和資格權,而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這就意味著宅基地不可以買賣,但是能在本村集體經濟成員之間流轉。
有一些農村宅基地資源有限或者沒有太好的地段,就可以通過宅基地流轉,把其他村民的宅基地買過來建房子,一方得到宅基地,一方得到錢,但是在宅基地流轉以后,村民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失去了資格權。
因而這類把自家宅基地流轉出去的人,是不能夠再申請建房的。

②已經進城落戶的農民
根據第七次人人普查數據,10年時間我國農村戶籍人口轉移到城鎮1億多人,為城鎮化貢獻了巨大的人口數據。未來人口繼續向城市轉移是不可避免的,畢竟不論是教育還是醫療或者是優質的公共服務,都在城市里,人民也希望有較好的生活。
但是,數億人進城落戶以后,農村的房子該給誰?根據目前政策規定,農村的房屋,進城落戶的農民是有繼承權的,但同時規定,不論是進城落戶農民還是租賃購買農村房屋的市民,都不是被允許在農村建房子的。
而最重要的是即便是在原有的基礎之上翻建也不被允許,因而許多農民如果有返鄉打算的話,基本上在沒有進城之前就把房子翻新,給自己在農村留條后路。

③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農民
目前農村在嚴查一戶多宅,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即: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戶宅基地,因而在宅基地與房屋產權確權時,也只對一處宅基地與住房頒發不動產權證,而沒有頒證的,就屬于違建,面臨拆除的危險。
當然,在農村中有不少宅基地是因繼承祖宅等方式得到的,但是也只有使用權,是不能夠進行翻新重建的,只能夠進行小范圍的修繕,如果坍塌較大,破損嚴重成為危房則是要被回收到村集體。
隨著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土地越來越嚴格,農民想要自建房也是越來越難。主要有兩方面因素構成。
第一、農村建筑用地越來越少,農村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現在很多村落比原先大出來好幾倍,原有規劃用地越來越少;再加上城市建設用地通過“增減掛鉤”等方式侵蝕農村建設用地,造成農村宅基地無地可用。

第二、地方政府意愿,為了完成所謂的城鎮化,大搞土地財政。不論是縣城還是鄉鎮周邊,建設了大量的住宅商品房,而這些都需要農村人口來支撐,如果所有農民都把房子建在村子里,誰來買這些房子,拉動地方經濟?因而盡最大力度地給農民申請宅基地設置障礙,來緩解高漲的庫存。
所以,現在很多農村的房屋好多年都沒有動靜,而縣城的房價因取締了大量的農村中小學,被推高到了1萬元以上,用教育綁架房地產,成為了我們獨有的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