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年深圳一片荒地成交價525萬,當初買下的傻大叔,到底賺多少錢
525萬的荒地:駱錦星的深圳“傻子局”

“花500多萬買一塊荒地,真是個傻子!”
1987年的一個悶熱午后,深圳第一次公開拍地,場子里擠得肩碰肩。有人擦著汗、有人吹著涼風,大家都盯著那塊還沒影的“未來”。駱錦星坐在中間,不起眼的一身淺色襯衫,牌子握在手里,指節有點發白——每一次舉牌,都是在給別人遞話柄:傻不傻?

這不是他第一次被人叫“傻子”。但在深圳這座城市里,很多“傻子”,最后都變成了笑到最后的人。
時間撥回去。1934年,廣東惠州,一個普通人家的嬰兒降生,家人給他取名駱錦星——有點野心的名字。十五歲那年,他抱著“想為國家干點事”的念頭考進了軍校。青春期的男孩哪有不想上前線的?但他分到的是后勤通訊,戴著耳機、對著電臺,聽著密密麻麻的電碼,把戰場上最急最冷的消息往后傳。坦白講,他心里也有不服氣——誰不想沖鋒陷陣?可他很快學會在噼里啪啦的電流聲里穩定自己的呼吸,明白電波是另一種槍。那段日子里,他記住的不光是頻率表,還有同袍的名字、夜里燈光下的影子、紙張被翻動的聲音。

戰爭停了,他脫下軍裝,去郵電系統上班,剛開始就是一個普通職員。每天接觸的,是郵戳、報表,還有一沓一沓的來往文件。最初的日子,沒什么戲劇性。就是一個人在辦公桌前坐久了,手指都記住了紙張的溫度。一步步做事,慢慢升到了副局長。沒有突如其來的歡呼,也沒有大場面的授章,是那種很“單位”的成長路徑:耐得住寂寞,熬得住流程。
而1979年,深圳撤縣設市的消息像一陣風,橫掃廣東。很多人以為是個地理變化,其實是時代的閘門。駱錦星在廣東工作,突然接到調令:去深圳,房管局副局長。說實話,他看著紙上那幾個字是愣的——房子、土地、城市建設,通通沒摸過。那時候去深圳可不是去享受海風,是真正去開荒。朋友私下勸他:“不行就跟領導說,換個崗位?”他也去表達過顧慮,怕耽誤。他不是逞強的人。但那會兒人才缺口太大,誰也不敢說“沒有你也行”。他咬了咬牙,去了。

深圳剛起步,地上泥水混著灰塵,樓層長得像雨后竹筍。房子一棟一棟起來,背后是一堆堆不懂就問、不懂就學的夜晚。他開始跟不同的人爭論:到底是先把工廠引進來,解決就業?還是把房地產商請進來,讓城市的骨架先立起來?主流觀點偏前者,畢竟飯碗是硬事。駱錦星卻覺得,房子、道路、地塊像城市的經絡,先把它們疏通了,人和產業才有地方落腳。他這個看法不迎合,甚至有點“反潮流”。在會場上,他講得不快,像是在跟時間賽跑。
然后就到了1987那場拍地。中國頭一次公開拍土地,窗外陽光亮得刺眼。起拍價擺在那里,兩百萬;每一次加價只有五塊錢,聽著像鬧著玩,其實每一次舉牌都在試探一種規則。叫價一路往上,現場有點像賭桌——沒人想第一個停手。沖到三百九十萬的時候,他停了一秒,舉了牌,四百萬。心里其實是打鼓的,掌心已經出了汗,他還在要自己淡定。對手繼續加,他再跟。有人在后排小聲嘟囔:“神經病?!弊詈蠖ǜ裨谖灏俣迦f。落槌那一刻,掌聲和冷笑都夾在一起。

拍完地,駱錦星沒讓那塊地在抽屜里放涼。他立刻去找香港的開發商——那時的“合作”,比現在多了幾分冒險??鐐€小小的口岸,規則和習慣就換了一套。能不能把這一塊荒地變成樓盤,還是問號。他很清楚這條路是自己拍板的,風險他要扛。他在會議室里擺出自己的盤算:價格、節奏、配套、銷售。沒多久,項目開盤的那天,東邊的天還沒亮,排隊的人已經拐了彎。五千人,隊伍從售樓處門口一直拉到馬路口。每平米一千六,售樓小姐嗓子也喊啞了,房子不到一小時售罄。有人說這就是“風口”,有人說是運氣,駱錦星那天只是在后面站著,看著那條隊伍慢慢縮短,心里松了一口長氣。這一單凈賺四百萬,它不是故事的全部,但它讓人愿意相信:荒地會長房子,房子會長成城市。
你可能覺得深圳天生拼勁足,其實它也有先天不足。羅湖這個地方,靠著香港,位置得天獨厚;但地勢低,逢雨就泡,老百姓嘴里叫它“落湖”。要不要花大力氣治水?怎么治?一連串問題擺在桌子上。駱錦星有一次穿了雙膠靴,踩著泥去看地形,回來之后提出一個聽起來有點任性的方法:“把山挖了,土往低處填。”這四個字后來被人記成“移山填湖”。說起來輕巧,動起來是實打實的工程。1980年年底,機器開始轟鳴,羅湖山一點點被削掉。九十萬立方米的山體,換成了一百三十萬立方米的土,洼地被墊平,低處抬高了四米多的地方有不少,平均海拔抬上去一點多米。雨季再來,路面不再像以前那樣一片水光,居民笑著說“落湖”這名字該退休了。

靠一口氣把地填平還不夠,城市要長肌肉,錢就是血。當時羅湖的一個小區,從零點八平方公里的設想長到一一點一平方公里,總投入三億——這數字放在今天看不嚇人,放在當年是個硬疙瘩。錢從哪里來?財政卡著,銀行也不可能隨意投。駱錦星開始琢磨土地的“第二層用法”:不買賣土地本身,但使用權能不能和資金掛上鉤?這就是后來大家熟悉的土地使用費。那時的法律對土地的說法非常嚴,很多人聽到“收費”就搖頭,說這不合規。晚上,他翻著書,想著怎么在“不能買賣”的框架里找到路。他不是要去撞墻,而是試圖在墻上找門。
他把想法往上報,沒唱高調,攤開具體的方案:按照一個比例把樓做高一點,土地按每平方米一定的費用來算,簽合同時付一半,剩下的在房子賣出去的時候補齊。這個點子,既保證資金往項目里來,也讓開發商有回旋余地。最終,羅湖一次性把五塊地的使用權租出去,資金像一股活水,往工程里涌。東湖麗苑,就這樣長出來了——新中國成立以后,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商品房小區。它不是一個完美的作品,但它給了后來者一個清晰的路標:城市的肌理,可以靠規則和膽識一起織。

回過頭看,1987年那場拍地的數字像符號:五百二十五萬、起拍兩百萬、一次加五塊錢、每平米一千六……每個數字背后都是一段呼吸、一場爭論和一把汗。很多年后,當年的房價漲到了五萬出頭一平米,大家喜歡用“眼光”兩個字來評價。可如果你把故事只歸結為“眼光”,就會忽略那些夜里按著太陽穴做方案的時刻,忽略了他在會議上被人盯著問“你負責嗎”的壓力。深圳的成功,有風口,有紅利,也有一群人愿意把“第一步”踩在自己的肩上。
有人問,駱錦星究竟是個什么樣的人?我不認識他本人,只能沿著那些事件去猜。他可能不是一個愛說漂亮話的人,更像是那種把“靠譜”二字當成工作方法的人。年輕時的電臺訓練,讓他知道信息的重要,后來管城市,讓他知道規則的重量。沖在前線和坐在后勤的悖論,最后融合成他在深圳做事的方式:少點虛頭,敢擔責。

“花500多萬買一塊荒地,真是個傻子!”這句擠兌,在他當時的語境里,一點不稀奇。城市早期,誰都謹慎??蓺v史有時候就喜歡捉弄謹慎——它把機會封存在一些不被看好的選擇里。駱錦星那次舉牌,是把自己的名譽押在一塊黃土上。后來深圳的高樓一座座立起來,很多人把那天的“傻子”改口叫“先行者”。標簽換來換去,其實同一個人。
故事寫到這里,不用給個圓滿。人的命運從來不是直線,城市也一樣。那塊荒地今天值多少?它早已不是當年的荒地,數字再漂亮,也只是折線圖上的點。更有意思的是,在每一代人的選擇里,那點“傻勁兒”是否還在——敢把手里的牌舉起來,敢承認自己可能被笑一陣,也敢走進一個沒人走過的路口。這種勁兒,深圳需要,很多地方也需要。你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