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殯日”一定要由陰陽先生定嗎?你們家鄉通常是怎么做的?

所謂出殯日,就是發引出喪下葬的日子。出殯日決定殯期即停殯時間的長短,關系到喪事活動的程序步驟安排和主家人力物力財力的準備等等,所以是喪事活動前期的重要關節事項。
一般來說,家有喪事,停尸安頓好逝者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確定出殯日。出殯日定下之后,才能通喪,才能進行喪事活動的各項準備。所以,延請陰陽先生或有關人員看出喪日子,是喪事活動起始階段的關鍵事項。
實際生活中,出殯日的把握較為復雜。說復雜有兩方面意思:一是主家有無主見,二是陰陽先生是否開明。主家有主見的,遵照陰陽先生的意思,根據家庭喪事操辦的具體情況,確定日期;家庭沒主見的,陰陽先生說什么時日就是什么時日。陰陽先生開明的,根據主家的辦事情況,確定出殯時日;陰陽先生較計的,根據自己一知半解的學問確定出殯時日。
所以,生活中常見,許多家庭辦喪事,有七八天的,有十來天的,還有十幾天的等等。由于老人過世往往與嚴寒酷暑等極端天氣相關聯,常常搞得家庭人員身心疲憊,耗神耗財,甚至出現事故事端。許多人既怨聲怨氣,又無可奈何。我們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供大家參酌和評述。
1、必須清楚的是,按喪禮規范文本的規定,出殯日是由巫祝(陰陽)人員提出方案,主家選擇確定,不是巫祝人員或陰陽先生定的
根據喪禮規范文本《儀禮》的規定,出殯日有巫祝人員提出方案,主家選擇確定。主家認為方案不好的,巫祝人員應當二次或多次提出方案。
在喪禮的起始形成階段,不看黃歷,不請陰陽風水,當日還沒有陰陽風水。擇日是靠占卜得來的?!秲x禮---士喪禮》關于卜日的規定和要求十分復雜,大致意思是:在特定時間、特定場所、舉行特定儀式,請三名巫祝人員占卜,確定方案后,由宗人交族長定日。
秦漢之后,巫祝占卜人員被陰陽風水人員替代,在主流意識形態的“天人感應”“五行相生相克”等說教的氛圍中,陰陽風水行當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一個十分吃香、十分惹眼、又十分得罪不起的群體。兩漢以后,特別到魏晉時期,陰陽風水學問成為人們家庭和社會生活中的知識要點之一和重要生活事項。所以北宋司馬光《書儀》有:“古者葬地葬日皆決於卜筮。今人不曉占法,且從俗擇之可也?!边@種情況,一直到現在都是。
《儀禮》是中華禮儀的核心文本。從商周秦漢到宋元明清,三千多年來,《儀禮》一直是禮儀操作的規范范本。各朝代具體禮儀的制定,都是以《儀禮》為藍本的。
古典時期,以“四書五經”為辦學和科舉考試的指定教材,《儀禮》是欽定“十三經”中的大經,《禮記》是《儀禮》的實施細則。所以,當時的知識階層人士,對禮儀方面的知識都是熟悉的,甚至稍微識字的人,都知道禮儀規則。所以,陰陽風水等人員在喪事日期的確定上,只是起輔助作用,不能起決定作用。
現在不同了。自“新文化運動”開始,在知識階層和社會管理階層,對傳統文化持全面否定的態度。新中國建立后,在意識形態方面,我們確立了共產主義理想和社會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喪事禮儀統統被視為封建迷信。所以,長期以來,喪禮文化逐漸退出人們的認知系統和知識范圍。由于沒有主流意識形態的倡導和政府層面的規范,喪事禮俗十分混亂無章,傳承傳說不同,具體操作有異,大家都是不解或一知半解。陰陽風水本來就屬于“玄學”范疇,忽悠人的成分大于學術成分,而且系統內部壁壘森嚴,拒絕交流,甚至相互攻殲詆毀。許多陰陽風水人員,夸夸其言,無中生有,故弄玄虛,云里霧里,許多人一不留神,就相信了。對于不相信的人,陰陽風水人員給你加上或子孫詛咒,或血光之災,或破財傷身,等能,你不相信也不行。
所以,主家一定要清楚,請陰陽先生是個形式,不能被他們唬住了。否則,你就要吃虧了。

2、出殯日一定要根據喪事操辦情況確定,停殯時間最好不要超過七天
一般來說,大部分情況下,國家工作人員和城鎮有單位的人員等,死后喪事在殯儀館操辦的,三天下葬,不擇日。許多地方都有效仿,就三天,不看日子。這是很好的習俗操作,應當倡導和推延。
古法社會條件下,喪事物品、飲食住宿、設備設施,包括靈棚、喪服、棺材、食材等等,都需要喪事主家現實準備,需要時間和大量的人力物力?,F實生活中,社會化程度較高,喪事的一切需求都可以通過市場手段獲得,加上通訊、交通等較為發達,所以時間不會成為問題。喪事三天完全夠用。
一定要看日子出喪的,四、五天即可,最多六天,時間太長沒有必要。喪事看日子,需要關注的有兩點:一是特定家庭喪事操辦的具體需要,如喪事主家的準備情況,包括人員、物品、規模等等;二是季節天候情況,如寒暑風雨霜雪等等。日子吉兇好壞不是根本。本來就是迷信,信者有不信者無,可以不關注。
停殯一般不要超過七天。理由有一條,依據有一個。其一,“做七”是相對較為普遍的喪事習俗,停殯超過七天,“頭七”就需要在停殯期間做。按佛家的闡解,“七”是人的靈魂輪回的一個周期。殯期“做七”,就是說逝者的靈魂還在靈堂就需要安魂,與喪事操辦的禮俗要求是不一致的。一般認為,殯期做事,以活人吊拜逝者為主,即活人是主角。“做七”則相反,逝者的靈魂是主角,重心是逝者。其二,根據《殯葬管理條例》和各省市“殯葬管理辦法”的一般要求,在殯儀館停尸的,時間不得超過七天。這應該算是一個規范性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