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安床的講究,臥室床頭不能向北,這種說法準確嗎?
“臥室床頭不能向北”,這種民俗講究,主要是針對特定朝向的住宅房屋而言的,其他朝向的住宅房屋,因朝向的不同,講究也不同。

這種特定朝向的住宅房屋,從房屋的類型來看,主要指正屋,有的地方也稱堂屋、主屋等,坐北朝南的民居稱北屋。
從住宅的朝向來說,臥室的安床,床頭不能朝向北方,指的是坐北朝南的住宅正屋的臥室安床擺放方向,忌床的兩端朝向為南北擺放。
換一種說法,正屋臥室的床擺放方向,忌床頭和床尾與正屋的坐向和朝向為同一方向。
民間還有一種說法,也就是臥室的一端的床頭(老式床沒有床頭和床尾的明顯區別),不能朝門和窗,即腳不能朝門和窗。這種說法適合不同朝向的住宅正屋,也是民間較為普遍而準確的一種說法。

那么,民間為什么會有這種說法,這里面有什么樣的民俗講究呢?
民間很多的民俗禁忌,來源于民間喪事的辦理,這種民俗講究也屬于這樣的民俗禁忌。
對于農村普通農家來說,很多地方的習俗,不管是古代還是現在,家里老人去世后,都要停尸于正屋的堂屋內,這樣才算是民間甩說有,壽終正寢中的“正寢”。
而停尸堂屋時,通常置于堂屋的兩側,一般為男左女右,即男人停放在左邊,女人停放在右邊。頭向內,腳朝外。對于坐北朝南的正屋來說,也就是亡者的頭向北,腳朝南。
入棺后,要舉行民間喪儀,如后輩繞棺儀式,則將棺材移到堂屋的正中央,同樣是頭向北,腳朝南。

按照門窗來說,如果把亡者擺放在堂屋兩側,則是頭向堂屋內,腳朝著堂屋窗戶,即堂屋大門兩側的窗戶。移棺到堂屋中間,則是頭向內,腳朝堂屋大門。
然而,我國民居的朝向雖然以坐北朝南為最佳選擇,但是,我國各地民居,因地理條件和氣候有差別。特別是山地,包括丘陵地區和高原地區,很多民居都是依山傍水而建,就不一定是坐北朝南的住宅了,各種朝向的住宅都有。
不同朝向的房屋,堂屋的朝向也不同,臥室安床的禁忌就不一樣了,“臥室床頭不能向北”之說,只是其中的一種。如果不是坐北朝南的正屋,自然也就沒有了“臥室床頭不能向北”的禁忌,而是另有其他方位的禁忌。
比如,坐東朝西的正屋臥室,忌床頭朝東;坐西朝東的正屋臥室,忌床頭朝西;坐南朝北的正屋臥室,忌床頭朝南。

在我國民間風水習俗中,古人將房屋的坐向和朝向,劃分為二十四山向,即東西南北為一個圓形,共三百六十度,在這個圓周內,將方位分為二十四方,每個方位占十五度。
如此,民間建房時,正屋的坐向和朝向就有了二十四種方位的選擇,不一定非要坐北朝南,主要是根據宅基地所處的地形和環境,來確定坐山和朝向。
這種情況在山地和城鎮街道就顯得尤為突出。
由此可見,“臥室床頭不能向北”這種禁忌習俗,只是針對坐北朝南的住宅正屋而言。對于坐北朝南的傳統民居中,廂房和倒座房中的臥室安放床,就沒有這種禁忌了,而是忌諱床頭對著門和窗戶。
這里還得說一下的是,此種禁忌習俗中的所謂“向北”,也只是一種大致方位,很多地方并非真正的正北方。

在一些地方,建房具備坐北朝南的條件,但是,我國民間習俗中,建房地基放線,中軸線忌諱與子午線重合,一般要偏離子午線,即坐向為偏東北或西北。
其中的原因是古代坐北朝南的宮殿、官衙、寺廟的中軸線為子午線,普通百姓的民居如果將住宅的中軸線放在子午線上,按照民間的說法承受不了,反而不吉。
因此,這種禁忌習俗中的“向北”,包括了東北和西北。
至于這種禁忌習俗產生的原因,我在前面發的文字中曾多次提到,這里也得重復介紹一下。
在我國民間,尤其是過去的農村,很多禁忌都是來源于喪葬的操辦事宜。一般來說,喪葬操辦過程中的一些行為,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就成為一種禁忌。

比如,吃飯時不能將筷子插在碗里,平時忌反穿衣服,不能將活人的衣服和照片等物品燒掉,如此等等。
民俗學中將這種禁忌稱為聯想性禁忌,即在生活中的一些行為,容易讓人聯想到喪葬的辦理,從而讓人產生一種恐懼心理,感到忌諱。
“臥室床頭不能向北”這種說法,以及與這種相類似的說法,比如,上文提到的不是坐北朝南正屋擺床的禁忌,也屬于聯想性禁忌。
我國民間的一些民俗禁忌,尤其是聯想性禁忌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也就無法用科學來解釋,只能視為一種民間文化現象。

然而,如果從床頭不能對門窗的角度來看,這種說法包括了所有房屋中的臥室,既是一種民俗文化現象,又是一種前人生活經驗之談。
作為生活經驗來說,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為了避門窗吹進來的風,以免受風寒而生病,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
綜上所述,“臥室床頭不能向北”這種說法,是對坐北朝南住宅正屋而言的,對于其他坐向和朝向的住宅正屋來說,就沒有這種說法,也就不適用,當然也就不準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