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講堂」刑偵民警辦案十大忌諱
102 2025-08-11
辦理刑事案件,對刑偵民警來說既是一項主要工作又是天職。這幾年,我國的法治化進程不斷加快,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這些都給辦案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刑偵民警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從接案到結案整個訴訟過程,至少有十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忌跑風漏氣
有些辦案民警,腦子里沒有保密這根弦,缺乏警惕性,對自己所辦的案子,不經意間就把案情泄露了。還有些民警嘴上沒有把門的,對自己所辦的案子,不等別人問,便四處張揚,生怕別人不知道。也有的民警因為有短處在別人手里握著,本不想泄露案情,但迫于別人的要挾,不得不對別人吐露一些情況。這些情況都是跑風漏氣。案子一旦跑風漏氣,往往會給偵查工作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甚至給民警帶來“滅頂之災”。
二忌惟命是從
服從命令聽指揮,對于刑偵民警來說這是起碼的紀律要求。但是,服從命令不等于惟命是從,凡事都要認真思考一下,以是否合法為行動準則。領導命令如果是合法的,必須無條件執行;如果有悖法律,就不能盲目執行。辦案民警不論何時何事,都必須牢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現在,有些民警視領導指令比天還大。領導一說抓人,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披掛上陣。一旦出現差錯,雖然下命令的領導難辭其咎,而辦案民警往往也要承擔主要責任。
三忌賭氣辦案
所謂賭氣辦案,就是辦案民警用一種不正常的心態去辦案,其目的往往不是為辦案而辦案,而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讓領導和同事們看,或者是打擊報復,或者是為完成上級下達的抓人指標而帶著不良情緒抓人等。因為動機不純,民警在辦案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偏激行為,甚至為一時解氣,而鑄成大錯。
四忌疏忽大意
辦案民警經常面對的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這些人有的陰險狡詐,有的窮兇極惡,有的詭計多端,民警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給他們造成可乘之機,或者帶來不測。
五忌刑訊逼供
刑訊逼供就是辦案民警用刑具或暴力迫使犯罪嫌疑人招供的做法。有些民警總認為,對犯罪嫌疑人不來點厲害的,他是不會乖乖就范的。這是十分錯誤的認識。殊不知,刑訊逼供很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弄不好還會發生意外,出現犯罪嫌疑人致殘、死亡等重大刑事責任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有些犯罪嫌疑人落網后,故意激辦案民警動粗,如果民警不冷靜,就正中他的下懷。
六忌輕信口供
口供就是犯罪嫌疑人口頭陳述的與案情有關的話。有的辦案民警特別看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犯罪嫌疑人沒招供時,千方百計挖口供,甚至刑訊逼供;一旦招供則如獲至寶,一錘定音。這種工作方法帶有很大的片面性,很容易出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可不信,但不可輕信。辦案民警必須明白,對犯罪嫌疑人來說,只有口供,但缺乏人證物證等其他證據,是不能定罪的;但如果是證據確鑿,哪怕是零口供,也完全可以定罪。
七忌超期羈押
法律對犯罪嫌疑人羈押的期限有明文規定,超過法定羈押期限就是超期羈押。超期羈押是對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蔑視和侵犯,是法律所不容許的。有些辦案民警認識不到這一點,拿羈押期限當兒戲。殊不知,這樣一來便形成了執法犯法的事實。
八忌以罰代法
犯罪嫌疑人觸犯刑律以后,只能依法處以刑罰。然而,有的辦案民警卻熱衷于以罰代法,本該依法判處刑罰的,卻僅以罰款了事,這樣做不僅褻瀆了法律的尊嚴和神圣,放縱了犯罪,而且,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形象。
九忌接受吃請
刑偵民警在辦案過程中,經常要遇到這樣的情況,犯罪嫌疑人剛一落網,其親朋好友就給民警發出了“吃飯”邀請。明白人一看就知道,請吃是假,借吃飯打聽案情,說服求情才是真。這時候,如果辦案民警沒有足夠的警惕性,看不到吃請背后的潛在危險,很容易上鉤。一旦上鉤,要做到依法公正地辦案恐怕就困難了。
十忌受賄索賄
對辦案民警來說,受賄索賄是比接受當事人親朋好友吃請更嚴重的問題。和吃請相比,受賄索賄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一旦受賄索賄事實成立,民警就觸犯了刑律。受賄索賄本身就是犯罪,如果因此再枉法辦案,可說是錯上加錯,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