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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2025-09-04
一、論咸池
休囚錯亂,多能多藝或巫醫;
生旺互空,半文半武耽酒色。
咸池在休囚錯亂,其人不巫即醫;如生旺互換空亡,半武半文人也。
詩曰:
錯亂咸池藝術名,休囚帶鬼更為真;
空亡生旺心尤巧,能武能文酒色人。
山人注:
年干為祿,年支為命,納音為身。咸池者,年命三合五行沐浴之位,如亥卯未木局之人,沐浴于子,故以子為咸池。既是沐浴裸形,故主情色之象。裸形則身無庇護,難免受害,年為父母之位,故日時重見者,謂之“歲殺”,主刑克父母也。然子午卯酉亦乃五行帝旺之位,萬物壯實之時,凡事必有所成,故為藝術(即技藝)之星。此咸池所主意象之緣由也。本格所言,即取咸池所主藝術與情色之象也。
(一)成格條件
1、休囚錯亂,帶鬼為真。
(1)休囚
咸池納音休囚死于月令,臨于四支更多見死墓絕敗者是也。如亥卯未人咸池在子,若為甲子金,休于冬、囚于春、死于夏,四位更多見子(死)丑(墓)寅(絕)午(敗),謂之休囚。雖旺相于月令,然逢死墓絕敗多者,亦同論。
(2)錯亂
咸池一位干支逢刑沖穿破而納音相克者是也。
(3)帶鬼
祿命以克年干者為祿鬼,克年干化氣(真氣)五行者為真鬼,克年支者為命鬼,克年納音者為身鬼。咸池天干、地支或納音克年者,謂之“帶鬼”。
命中遇此者,乃主為藝術九流(如醫師、命師、卦師、相師、風水師、巫師或各樣匠人)之醫巫卜筮之命。
2、咸池生旺,互換空亡。
(1)生旺
咸池納音旺相于月令,臨于四支更多見長生、臨官、帝旺者是也。如亥卯未人咸池在子,若為丙子水,旺于冬、相于秋,四位更多見申(長生)亥(臨官)子(帝旺),謂之生旺。雖不當令,然得長生、臨官、帝旺多者,亦同論。
(2)互空
年或別位見時或日上有咸池,且互換空亡,有如下十組:
癸亥人見甲子,乙卯人見壬子,己未人見戊子
癸巳人見甲午,乙酉人見壬午,己丑人見戊午
丙午人見己卯,庚戌人見丁卯,
丙子人見辛酉,庚辰人見丁酉。
命中遇此者,乃主其人心靈手巧,多才多藝,然貪酒好色。
(二)命例解讀
例1、休囚錯亂,帶鬼為真
年月日時胎
癸戊丙壬己
巳午午辰酉
水火水水土
此清代命理大師任鐵樵之造也。
祿命論,巳人,日上見咸池午。丙午納音水,囚于夏,臨于四位則絕于巳,胎于午,墓于辰,此為“休囚”也。月日午午自刑,日納音水與月納音火相克戰,此為“錯亂”也。年干癸合戊,真氣為火。日干丙見胎元酉乃辛祿,則論丙辛合水,乃年干真鬼,是為“休囚帶鬼最為真”,故以卜筮為業也。
例2、咸池生旺,互換空亡
年月日時胎
戊乙癸壬丙
寅卯卯子午
土水金木水
此人聰明能干,然好酒色,曾鬧出桃色緋聞。
祿命論,乙卯月以壬子為咸池,且互換空亡;壬子木旺于春,且得臨官、帝旺于年月日,其生旺可知,乃合此格,故其心性如是也。
二、遍野桃花
遍野桃花,韓壽逞竊香之譽。
子午卯酉不宜全見,則必為春風柳陌之游、流水落花之約也。
【遍野桃花格】
甲午金、丁卯火、壬子木、己酉土
詩曰:
咸池四位五行中,遍野桃花妒紫紅,
男女遇之皆酒色,妖嬈嬌臉弄春風。
山人注:
(一)成格條件
命中見子午卯酉四位全,則年月日時各得其咸池,故謂之遍野,乃主其人貪酒好色也。然若年支所起咸池納音受克,煞得伏降,則不可如是論也。
(二)命例解讀
例1、原注命例
年月日時胎
甲丁壬己戊
午卯子酉午
金火木土火
祿命論,命見四仲全,乃合遍野桃花。午人,咸池在卯。丁卯火旺相于春,更帝旺于午;丁卯火自敗,歸依胎元戊午自帝旺之火,更得壬子木相生,其旺可知。局無納音水制火,則咸池丁卯克身為鬼,更逢壬丁單合合起咸池逞兇,必耽酒好色,因此得疾而不壽矣。
例2、清乾隆帝
年月日時胎
辛丁庚丙戊
卯酉午子子
木火土水火
祿命論,命見四仲全,乃合遍野桃花。卯人,咸池在時。丙子水自帝旺,又旺相于秋。月胎二火同類相破,無力化年木生日土。而辛卯木自帝旺,乃能克自胎庚午土,丙子水不逢制,咸池不得伏降,故其好色必矣!
例3、明楊繼盛
年月日時胎
丙甲丁癸乙
子午酉卯酉
水金火金水
祿命論,命見四仲全,乃合遍野桃花。子人咸池在日。丁酉火旺于夏,又帝旺于午,不弱也。然酉落空,胎元乙酉水歸依年命丙子自帝酉水,同克丁酉火,咸池伏降,故命主廉直耿介,非好色之人。
三、滾浪桃花
順流滾浪,泛濫妖嬈。
咸池在日時有水,謂之滾浪桃花,故主“翡翠衾堆,倚玉偎香情最密;銷金帳暖,回頭含笑媚還生”,其為淫逸,亦可知也。
詩曰:
輕薄桃花逐水流,鴛鴦兩沼共沉浮,
更兼馬貴同來合,羅綺叢中度百秋。
山人注:
(一)成格條件
1、水人更見水咸池
《三命通會》卷三“歌子午卯酉四宮互換神煞”以本節之意為本,另作新歌如下:
咸池為性本邪淫,申子辰逢癸酉金。
亥子水人情色重,恐耽花酒病傷心。
萬公之意,乃謂申子辰亥水人,更見癸酉、子帶水咸池,乃合“滾浪桃花”。年命納音或咸池納音為水者,亦可同論。然若咸池伏降,則不主好色也。
何以水咸池尤主淫濫?蓋《五行精紀》卷廿七“論兇殺”有“諸殺傷”一則,引《三命纂局》云:“咸池怕水”,乃以咸池本浴日之處,見納音為水,其象尤真也。
2、更兼馬貴同來合
年咸池與年或別位驛馬或天乙貴人干合、支合或三合,乃犯“五殺簪花”,尤主淫濫也。
(二)命例解讀
例1、古例女命
年月日時胎
戊戊癸戊己
子午酉午酉
火火金火土
運至乙卯,夫得疾而死,后淫穢異常。(《滴天髓》)
祿命論,子水人見日上咸池帶癸水,乃合滾浪桃花。且戊癸單合合起咸池,月時戊午又重犯八專;年月時三火同類刑沖,不能制癸酉金,咸池不得伏降,其人必淫矣。
戊子火人,乃以納音水為夫。局內不見納音水,犯命中無夫,乃主克夫。且水囚于夏,四位止帝旺于子為有氣,其弱可知。乙卯水運,水死于卯,更逢胎元己酉土反吟克壞,故此運喪夫。卯運與原局成四仲全,又犯遍野桃花,故淫穢異常。
例2、今人女命
年月日時胎
癸乙庚丁丙
亥卯子丑午
水水土水水
命主曾與人私通。
祿命論,亥水人見子水咸池,乃犯滾浪桃花。癸人天乙在卯,其干與咸池天干庚相合;庚日貴人在丑,咸池子與其相合,乃犯五殺簪花。又癸亥、乙卯、丙午,乃犯八專三重。咸池庚子土臨官于亥,帝旺于子,雖死于春,亦不弱也,又無納音木相克,咸池不得伏降,其人必淫也。
例3、今人女命
年月日時胎
乙庚戊庚辛
卯辰子申未
水土火木土
命主淫濫,曾失身于姐夫。
祿命論,乙卯水人又見子水為咸池,水人更遇水咸池,乃犯“滾浪桃花”;乙人劫殺、天乙、紅艷亦在申,庚申又為八專,咸池與諸煞逢三合合起,乃犯“五殺簪花”;乙卯、庚申又八專重犯,必主其人淫濫矣。
四、倒插桃花
倒插回眸,風流倜儻。
如卯人見寅午戌日月時,如酉人見申子辰月日時,咸池反朝于年,謂之倒插桃花。命逢,若非暮雨朝云客,必是貪花臥酒人。
詩曰:
倒插桃花色轉鮮,日時與月反朝年,
風流倜儻多奸妒,性巧聰明賢不賢。
山人注:
(一)成格條件
年取咸池于月日時,是為“順”;月日時取咸池于年,是為“逆”,故謂之“倒插”。凡月日時有兩三位咸池在年者,皆合此格,乃主人聰明奸妒,風流倜儻,然不免淫濫也。女命見者尤忌。咸池在年,若年命納音逢克,煞得伏降,則不以此論。
(二)命例解讀
例1、古代女命
年月日時胎
丙己己乙庚
子亥亥亥寅
水木木火木
命主為娼。
祿命論,月日時咸池皆相并于年,乃犯倒插桃花;且咸池與陰陽煞(丙子、戊午為陰陽煞,丙子水自帝旺為陰煞,戊午火自帝旺為陽煞。女命日上見戊午,主得美夫;男命日上見丙子,主得美妻。若女命見丙子,男命見戊午,皆主異性緣厚)相并,皆主淫濫也。雙己、三亥,乃犯四重雙辰;乙己為平頭,亥為年亡神、胎劫殺、年隔宿,乃合雙辰結黨,又主孤克,難為人妻。且丙子水旺極,土夫反傷,故淪落風塵為娼也。
坤:丙子、己亥、己亥、乙亥
終南論,日主立極,月日同柱為我宮,年時為他宮。己以乙為殺,且同床于亥,似可將乙作夫論。然己無根虛浮,而乙得氣于亥中甲,更得旺水相生,乃能克己,此“云升于天,遇風吹以狼藉”之象,不作婚媾之喜。而日主賴年月虛印浮比相生助,堪與殺相敵,更以本體亥刑異性星乙坐下亥,此交媾求財象,故為娼也。
例2、古代女命
坤:戊子、甲寅、己未、丁卯
此造出自《三命通會》卷七“論女命”“濫格”,原文:“又戊子、甲寅、己未、丁卯,正月甲木旺,卯未會局,偏正夫多,子上又有旺財。己合甲官,陰陽匹配,故雖聰明秀麗,不免失之于濫。況倒插桃花,上坐娣妹,不是官星,豈為良婦?”
女命以官殺為夫,正月甲官建祿為旺,地支卯未會木局,而卯未藏乙為殺,是偏官亦旺,故謂之“偏正夫多”。而己土以水為財帝旺在子,故云“子上有旺財”,財能生官殺,是官殺皆得生旺也。甲己相合,乃夫妻相合,故云“陰陽匹配”,乃以甲官為夫之意也。然既然明見夫星,又見七殺得生旺,則必然主私情也,故云“不免失之于濫”。
年月日時胎
戊甲己丁乙
子寅未卯巳
火水火火火
又祿命論,日時咸池在年,乃合“倒插桃花”。戊子火雖逢甲寅水克,然一水難克巳火,故淫濫不免也。且桃花上乃劫財,并非正官,則亦主淫濫,故非良婦也。蓋子平以咸池上帶正官、正印者,主美而賢也,否則主淫亂也。然雖為淫濫之人,萬公并未明言其為娼妓。
坤:戊子、甲寅、己未、丁卯
而以終南論,甲寅乃夫星,蓋甲己相合交媾,未為木庫,乃甲寅之家也。甲夫透戊坐子,雖與己陰陽相配,然子為日偏空,緣分淡薄之象,乃主命主與夫同床異夢也(此與未逢卯會,不收寅之象同也)。而時上卯,乃日主七殺,亦乃異性星。未透丁占卯,且日時卯未半合,乃與情人交媾之象。卯非己財,故命主只是貪圖肉欲,而非以交媾取財。
例3、現代女命
年月日時胎
辛丙丙壬丁
酉申子辰亥
木火水水土
祿命論,月日時咸池皆在年,乃犯“倒插桃花”;咸池納音木,不逢納音金克,煞不伏降,更逢丙辛單合合起,其人淫濫必矣。木人以納音金為夫,局中不遇,乃犯命中無夫;金死于夫宮(日支子),皆主克夫也。淫而無夫,為妓必也。
坤:辛酉、丙申、丙子、壬辰(1981年)
終南論,日主丙火虛浮無根,年月丙辛相合,比肩不助。又逢申子辰三合水局,故當從殺論,以壬水立極。日時我宮,年月他宮。
如此,我宮以本體辰合酉,以子合申為財也,蓋水人可以金為財。而丙與壬陰陽相配,用申透壬與時干交合,則丙申乃異性也。而年月干相合交媾,而支陰陽相配,乃為夫妻。而辛酉合控丙申,則丙申難為我夫明也。然辰酉相合,可暗得丙之財,此乃以交媾得財,故為妓也。
例4、現代男命
年月日時胎
丁戊壬甲己
酉申子辰亥
火土木火木
命主年輕時風流好色,一直未婚。34歲才結婚,妻子小其14歲。
此造祿命論,月日時咸池皆在酉年,乃犯“倒插桃花”;且丁酉火不逢克,煞不得降,壬丁單合合起,故主風流好色。
乾:丁酉、戊申、壬子、甲辰(1957年)
終南論,丁酉一柱,丁乃壬財,與日相合交媾,亦辰酉作合而入性宮,故丁酉為妻也。然年月申酉陰陽相配,申亦透壬與丁相合交媾,則戊申乃與我爭妻之人。若歲動不能助我宮掌控戊申,或將其制去,或助我繞過戊申與丁酉作合,則亦難婚也。
21虛歲入乙巳大運,性宮辰透乙坐巳,似可與酉半合交媾而能有秦晉之好。然巳申亦合,戊亦可用巳與酉半合也,故此運乃命主與異性交媾而已,非成婚之象明也。與咸池交媾,故主風流也。
31虛歲入甲辰大運,則引動申子辰三合水局,申由子掌控;甲得旺水相生而能制戊,故戊申為我所制。而甲辰合酉到性宮,合到時上,則壬丁亦可合,故此運成婚也。
34虛歲庚午流年,庚坐敗地,又逢壬水,不制甲木,則庚克甲,反引動甲制戊也;而午沖子,亦引動申子辰,令子掌控申也。又午乃年命咸池,流年犯桃花,而引動大運之象,故此年成婚。
妻子年少者,丁酉納于兌為少女,而日柱壬子,壬乃乾所納,子亦乾初爻所納,乃老男之象也。小14歲,以周歲論,乃辛亥年生人。辛亥透壬與日干交合,透甲可入性宮,故此年生人可以為妻也。
五、歲殺重逢
歲殺重逢,禍延乃父。
咸池在日時,名歲殺。犯一兩重,主為事累及乃尊也。
詩曰:
時日咸池一兩重,名為歲殺父招亡,
暴亡水火離鄉死,咒詛瘟黃不善終。
山人注:
《三命通會》卷三“歌子午卯酉四宮互換神煞”引本節之詩,并注運:“歲煞者,即咸池,在日時主父惡死。屬火主火死,屬水主水死,屬土主瘟死,屬木主打死,屬金主刃死,各以五行推之。”乃謂咸池在時日,主父惡死。咸池納音為火,則主死于火,余同此論。然亦不可拘泥,如在金,亦可主亡于肺疾;在火,亦主心血之病。如此之類,不一而足也。全要感悟通透,多般取象也。
《三命通會》卷十“玉井奧訣”亦有歌訣,與此節之意同,原文云:“時日咸池帶煞,父命惡亡。”原注云:“咸池在日時為歲煞,主父惡死,更加惡煞無疑。如金主刀兵,火主火厄,水主水厄,土主瘟疫,木主枷杖,以五象推之。”
咸池何以在日時上,便作“歲煞”看?蓋咸池,乃本生太歲三合五行之敗地,如申子辰水局,而水敗在酉,故以酉為咸池是也。而敗乃中途應災之象,而年乃父母宮位,故應父災。然此亦不可拘泥,蓋古時,父乃一家之主,乃養家之人。而今日,則父母皆是養家者,故亦可主母之災。至于所克何人,尚需以理法推究,畢竟神煞所論,只是象法而已。至于以咸池納音五行,以論應何災,乃取象之法,亦不必拘泥也。
(一)成格條件
1、時日咸池一兩重
乃以年與他位取咸池,有兩重在日上或時上者,則災象尤顯;如只是一重,則又要如《玉井奧訣》所言,要“更加惡煞”方可。
2、更加惡煞
子午卯酉為咸池,若逢羊刃、災煞、六厄、白虎(年命納音五行胎地)、破碎、懸針相并,則其兇尤重。
(1)羊刃
甲寅人見卯,庚申人見酉,乃咸池羊刃相并,或它干陽刃在其上者亦合。
(2)災煞
寅午戌見子,申子辰見午,巳酉丑見卯,亥卯未見酉。
(3)六厄
巳酉丑見子,亥卯未見午,申子辰見卯,寅午戌見酉。
(4)白虎
乃年柱納音五行之胎地。
庚申、壬子、戊辰木人,胎在酉;乙亥、丁卯、己未火人,胎在子;癸巳、乙酉、丁丑水人,丁巳、己酉、辛丑土人,胎在午;壬寅、甲午、庚戌金人,胎在卯:此皆是白虎與咸池相并也。
即甲午、乙酉、乙亥、丁丑、丁卯、丁巳、戊辰、己未、己酉、庚申、庚戌、辛丑、壬子、壬寅、癸巳此十五柱在年上,見咸池在日時者,則合此歌之象。
(5)破碎
寅申巳亥人見酉為破碎。而申人見酉,歲煞與破碎并也。
(6)懸針
此煞,以干支字形論,乃甲辛卯午申五字是也。
(二)命例解讀
例1、喪父
年月日死胎
乙己乙戊庚
卯卯卯子午
水土水火土
今人女命。未交大運,10歲甲子年喪父。
祿命論,年月日咸池相并于時上,乃犯歲煞三重;雙乙三卯,又犯雙辰四重,乙己為平頭,卯為懸針,乃合雙辰結黨,故主刑克,有早喪父之厄。
乙卯水人,以納音金為母,以納音火為父,戊子是也。戊子火雖旺相于春,然敗于年月日,胎于時,更落空亡,乃旺而不旺也。月胎二土同類相破,無力制水,而年日二水帝旺于子來克戊子火,故主克父。
童限己卯,己卯土自死,與庚午胎同類相破,無力制水救應。而戊子火臨敗地,逢卯刑起,必逢月日二水相克。流年甲子金,生二水克戊子火,故是年克父。
乾:乙卯、己卯、乙卯、戊子
終南論,日主乙木透自年月,然乙旺克己,不作婚媾之喜。而月時己卯、戊子,天干陰陽相配,地支子卯刑交媾,己無根,以卯論,則戊為財;戊亦無根,以子論,則己為殺:故己為父,戊為母。且己為偏財,子水為印,亦與傳統論法同。己坐卯與殺同位受克,早喪父信息明顯。
未交入大運,甲子年喪父。蓋未入大運,則童限己卯,是父受克應期;甲子年,己甲相合,而己入絕鄉,故父喪也。
例2、喪父
年月日時胎
甲丙甲癸丁
子子申酉卯
金水水金火
17歲,戊寅運,庚辰年,喪父。
祿命論,年月日咸池相并于時,乃歲煞三重;雙甲、雙子,又犯二重雙辰,且甲與申為懸針,丙為平頭,申又為酉時亡神,乃合雙辰結黨,不免刑父克母。
甲子金人以納音土為母,以納音木為父,命中不遇,乃與父母緣薄。然土長生于日,帝旺于年月,其氣壯也,故無恙。而木敗于年月,絕于日,胎于時,其弱可知,故父易有災。
戊寅大運,納音為土,父星見矣。然土病于寅,逢甲申自生之水會同年月時金水反侮,此運必克父也。流年庚辰,納音為金,生水侮父,更會全水局比助眾水傷父,而土入墓于辰,故是年喪父。
乾:甲子、丙子、甲申、癸酉(1984年)
終南論,日主甲木,結胎于酉,酉乃父母之位。月時丙子、癸酉,丙癸陰陽相配,地支相破交媾,乃夾生日主,故為父母。丙坐支夫妻宮透癸定義酉為配偶,且丙以酉為財,故丙子為父,癸酉為母。
支會水局,然丙無根,最忌癸克。喜見甲木化癸救應,則歲運最忌克甲為災。戊寅大運,與甲申天克地沖,則甲祿受傷,甲難以救應;庚辰,則是三合水局,且庚又克甲生癸,又合動癸酉克丙,則丙父自然遭殃。
例3、父母雙亡
年月日時胎
庚乙乙甲丙
申酉未申子
木水金水水
21歲,丁亥運,庚辰年,父母雙亡,死于水災。
祿命論,申人申時,咸池在酉,雖不在日時之上,然是年時咸池,亦為歲煞兩重;酉乃庚年陽刃,未日災煞,是攢兇為災;雙乙雙申,乃犯二重雙辰,乙為平頭,申為懸針,酉乃年刃,申乃月亡神、日劫煞,皆與雙辰相并,乃合雙辰結黨:皆主孤克,父母易喪。乙酉咸池納音水,故父母亡于水厄。
庚申木人,以納音水為母,以納音土為父。胎元丙子水為母,旺相于秋,又自帝旺,更長生于年時,復得干支納音眾金相生,此生旺太過,反為禍也,故其壽不永。局內不逢納音土,乃與父緣薄。土逢命中金水結黨反侮,庚申木克,不免夭壽也。
丁亥大運,納音為土,父星見矣。然逢年時二申相穿,納音受克,此運父兇;水為母,又臨官于亥,復增水之旺,故母亦應災。流年庚辰,土為父,入墓于辰;申子辰會全水局,水為母,旺極主兇,故父母皆亡。
乾:庚申、乙酉、乙未、甲申(1980年)
甲申、乙酉同類娶妻,而夾生日主,故為父母。而乙胎在酉,絕在申,亦主此象。乙酉與日皆為陰支,性別相同,故乙酉為父,何況申藏壬水為乙之印,亦主母之象。
年月乙庚相合,生酉月,申酉會金方,則乙有化金變質之象,故主早喪父。而甲木根輕,乙庚合而變金,則七殺制身之象亦顯,故亦應災。
丁亥運,丁火虛浮,克庚則激怒庚金合克乙木,父當有兇;申亥相穿,則甲根受傷,母亦應災。庚辰流年,申辰拱合,則庚克甲,喪母之征;辰酉作合,互換羊刃,克父之兆。
例4、喪父
年月日時胎
丁丙己甲丁
卯午酉子酉
火水土金火
5歲,流年辛未,命主隨父親出車送貨,不慎兩車相撞,父親當場死亡,命主經極力搶救才得以幸存,然神經受創,一目失明。
祿命論,卯人,咸池在時,是為歲煞一重;丁卯納音火,胎在子,是白虎與歲煞相并也。雙丁、雙酉,乃犯二重雙辰;丁為平頭,酉乃年災煞、月六厄,己為平頭,卯乃日災煞、時六厄,皆與雙辰相并,乃合雙辰結黨,不免孤克而父母難壽。
丁卯火人以納音木為母,納音金為父,甲子金是也。金死于夏,日上己酉土克月上丙午水,水不能克火。則年胎二火旺于夏,同克甲子金。日上一土難泄二火,更父必應災也。年命丁卯火逢胎元丁酉火互換災煞,更同類相沖,亦主有厄。
童限丙午,金臨敗鄉,丙午干支火又沖克甲子金,故此運喪父。卯午酉三戰,童限引動年胎同類相沖,故此運命主亦有災。然火帝旺于午,故無性命之憂。
流年辛未,未為年金輿,納音為土合克丙午水,水不能制火救金,金逢火克,故亡于車禍。辛未土會卯泄丁卯火,則丁卯不敵丁酉相沖,不免傷殘。火主目,故一目失明。
乾:丁卯、丙午、己酉、甲子(1987年)
終南論,日主己透自午,而受氣在子,故月時為父母之位。且子以午為財,是甲子為父也。午月甲死,夏令水休囚,又坐支逢刑沖破,刃與坐支相刑,是父先天早逝之象。
5歲,未交入大運,童限丙午,木死之地,且沖破坐支;小運己未,甲己相合,而未穿子,印星受傷,故父受殃;流年辛未,將月上丙午合到大運,則原局年日時三戰,父亦應災。
子中癸水受傷最重,甲木亦傷,故有大腦神經受損,而導致失明之象。然己旺于午,通根在未,故可不死也。
小運流年之未,乃卯人金輿,亦是丁人羊刃,刃輿相并而為兇,故父子罹車禍也。
例5、喪父
年月日時胎
丙己丁壬庚
申亥酉寅寅
火木火金木
3歲戊戌年喪父。
祿命論,申人,咸池、破碎相并在日上,而酉亦是亥月之災煞,是歲煞與破碎、災煞相并也。
丙申火人,以胎元庚寅木為母,以壬寅金為父。庚寅木旺相于冬,更長生于月,臨官于時胎,又得己亥自生之木相助,其旺可知,故母無礙。而壬寅金雖得臨官帝旺于年日,然休囚于冬,又乃自絕,逢年月日胎木火結黨相克,父必早喪矣。
童限己亥,納音為木,又來生火克金,故此運克父。流年戊戌,納音亦為木,兇與兇同,故此年喪父。
乾:丙申、己亥、丁酉、壬寅(1956年)
終南論,日以丙申為父,壬寅為母。蓋兩柱與日同旬,且陰陽相配,而寅申沖而透丁火為子也。且丁以寅印為母,申財作父也。
原局丙受己晦,坐支被亥穿,難過月柱之關。未入大運,則童限己亥,小運己亥,又同來穿申,父之本體被壞,亦是應期到位。丙坐申不穩,逢流年戊戌與壬寅寅戌拱合,則邀丙入墓矣。
例6、喪父
年月日時胎
丙庚丁己辛
申子巳酉卯
火土土土木
4歲,己亥運,己亥年,喪父。
祿命論,年月咸池在時,是歲煞兩重;且申人見酉,乃歲煞與破碎并也。
丙申火人,以辛卯木為母,以納音金為父。局內不見納音金,乃與父緣薄。且母為辛卯木自帝旺,旺相于冬,更得申子會水局泄巳酉金局相生。而金為父,休囚于冬,金局逢泄,助身乏力,木則能反侮金也,故父當早喪。
己亥大運,流年己亥,納音木自生,比助辛卯木反侮金,故此年喪父。
坤:丙申、庚子、丁巳、己酉(1956年)
終南論,日主丁火長生在酉,而絕于子,是月時乃父母之位。且己酉與丁巳納音皆土,而己酉隔八生子,乃生丁巳;己酉與庚子納音亦同,而子酉相破,夾生日主。己以子為財,故己為父也。原局己土虛浮,全賴坐支長生,又喜丁巳相生。若歲運將二者皆壞,則主災厄。己亥大運,己亥流年,歲運并臨,乃己父由長生之位而換入衰絕之鄉;且亥亥伏吟,與巳對沖,所喜亦傷,應災之象;小運乙巳,與己亥天克地沖,故父應此厄也。
例7、喪父
年月日時胎
丙甲庚乙乙
申午申酉酉
火金木水水
23歲,丙申運,戊午年喪父。
祿命論,年日咸池相并于時,乃歲煞兩重;年日皆申,以酉為破碎,乃兩重破碎,酉又為午月六厄,皆與歲煞相并也。又二乙、二申、二酉,犯三重雙辰;乙丙為平頭,庚為鋒刃,申為懸針,又乃時亡神,酉乃年日破碎、月六厄,皆與雙辰相并,乃合雙辰結黨,故主孤克也。
丙申火人以庚申木為母,甲午金為父。庚申木休囚無氣,然逢時胎二水相生,故亦無礙。甲午金雖得臨官帝旺于年日時,然其自敗,又死于夏,且命局五行為水木火金,丙申火帝旺于午來克甲午,乃主克父。
大運丙申火,流年戊午火,會同年命齊來克甲午,尤忌戊午火自帝旺,同宮相克,故此年喪父。
乾:丙申、甲午、庚申、乙酉(1956年)
祿命論,甲午父,乙酉母。蓋甲乙陰陽相配,而午酉相破交媾,可生庚金為子也。甲木無根,以午論,則酉為財,故甲為父也。于甲而言,年日皆申,是七殺夾身也。然原局丙臨午旺可制庚殺救應,若運入火弱之鄉,則難免災咎也。
丙申運,火入衰鄉,則丙庚同位,只是激怒庚殺制甲。而流年戊午,財臨旺地,黨殺為災。又甲被庚克,而午被戊奪,故其命不久也。又以氣機論,甲絕于申而死于午,亦是木氣已盡之象也。
例8、喪父
年月日時胎
己乙戊甲丙
亥亥申子寅
木火土金火
15歲,甲戌運,癸酉年,喪父。
祿命論,年月咸池相并于時,乃犯歲煞兩重;甲為懸針,又與歲煞相并,故主克父。
己亥木人以納音水為母,納音土為父,戊申是也。戊申土長生于日,臨官于年月,帝旺于時,更得月胎二火化木克金以相生,此生旺太過反為災也,故主克父。
大運甲戌火又來生戊申土,流年癸酉金逢月胎運三火齊克,不能泄秀。且申為年月劫殺,酉乃年月災煞、日破碎,逢戊癸合起,此年必兇,故災應其父。
乾:己亥、乙亥、戊申、甲子(1959年)
終南論,年時甲己相合交媾,可化生戊土為子,而戊絕在亥,胎在子,亦是生養之象。且亥子陰陽相配,故己亥、甲子為父母。己以亥為夫妻宮,透甲定義子水財為妻,故己為父而甲為母。己與殺同位受克,故主父早喪。亥限,乃父受克應期,故在10-16歲應災。
甲戌大運,甲合己則己有入墓之憂;癸酉年,則癸生乙克己,酉亦是吊客與災煞相并也。
例9、喪父
年月日時胎
乙甲甲庚乙
未申子午亥
金水金土火
坤:乙未、甲申、甲子、庚午
生下數月即喪父。
未人,咸池在時,只是歲煞一重;然年六厄、月日災煞在午,諸兇殺與歲煞相并也,又逢乙庚相合合起。且雙乙、雙甲,重犯雙辰;乙為平頭,甲為懸針,申為年劫殺、懸針,子乃時災煞,亥乃月亡神、時劫殺,皆與雙辰相并,乃合雙辰結黨,故主克父。
乙未金人,以納音土為母,庚午是也。以納音木為父,局內不遇,與父緣薄。且火土金金水,一水難泄二金生木,則一土二金結黨必克木也。木墓于未,更逢乙未金克,乃絕處無依,必克父也。
童限甲申,木絕于申。流年乙未,絕處無依,故此年喪父。
坤:乙未、甲申、甲子、庚午(1955年)
終南論,日主甲得根氣于未庫,未為父母之位。年時天合地合交媾,且乙庚合而化生甲子納音金,又生日支水,乃以年時為父母。庚以乙為財,故以庚為父,乙為母。庚以午為本體,逢月日會水局沖破,故主克父也。
童限甲申,更會水局沖父之本體,此限父必亡。流年乙未,小運辛未,雙未合午,午受合絆,無力敵水局相沖,故此年喪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