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習俗 建屋習俗之選基址

建房之初,必先選址,閩南一帶民俗,頗重堪輿之說,對此百年大計,豪富權貴以及縉紳官宦之家,事先重金延請風水先生前來選擇宅地。廣大農村之中,多以順山勢龍脈為主屋正廳之朝向。有關風水龍脈之說,有“穿海不穿溪,穿井不穿廁”之民諺,即云風水龍脈能穿井過海而不能穿廁或過溪。所以順山勢為正屋朝向之原則,但個別亦有因故“逆龍脈”者。

所謂“逆龍脈”即逆山勢而建屋,一般多位于村落邊緣或臨近溝渠,故將大門逆山勢坐向,而非順山勢坐向?;愤x定之后,先請風水先生來“牽庚”,即用羅盤來確定房屋之方位。按照慣例,除宮廟宗祠而外,家居民房,一般不得取正南正北或者正東正西之朝向,所以絕大多數為“兼字”,如東北方向的“艮坤丑未”等等。

“牽庚”之時,主人家提供圓盤一個,內盛白米,用以安放羅盤,然后在南北,東西兩個基本方向打下四根兩尺左右長的扁闊木樁,兩端直拉一根紅髻索,形成一個十字,然后取羅庚對準十字紅線,調整到適當的方位,然后把木樁釘死,木工把方位標在木樁上,如非近期開工,也有用短石條標定方位者。
基址及方位確定以后,還講究合“年利”的問題,過去農歷及“通書”,均注明“大利南北”或“大利東西”的年利,所有建業者均在合“年利”之時動土,以求大吉大利。

閩南僑鄉因唐代有燒灰村(蕭妃村之訛傳)出了個貞獻皇太后(唐宣宗生母)恩蔭而能“皇宮起”,故興建正規住宅均按“皇宮起”體制,正統的古大厝大都遵照明代《李氏營造法式》之規制,即兩進或三進三開間,兩邊護廊并有庭院及圍墻。但為居住實用方便起見,多數興建兩進五開間大厝,有無庭院及護厝,則視家庭人口之多寡,地皮面積和經濟情況而定。

過去建屋多數不是按照圖紙,而是根據“戈尺”施工。房屋規制確定以后,由師承魯班的木工師傅把整座建筑物的尺寸都標在“戈尺”,興工之時,木工,土工和石工均依照“戈尺”上所標定的尺寸施工。因進深、闊、高、柱、梁、桷、拱、筒、斗、門窗等等尺寸,均一一標定在一支丈半長的桷枝—“戈尺”上,施工及以后維修以此為依據,完工后必將“戈尺”橫架在廳口。

舊時古厝建筑講究“寸白”,即高、深、闊等尺寸必須符合一定規制,且有“天父地母”之說。過去建屋是有木工師傅“舉戈”定尺寸,所以木工師傅最具權威,而木工的“篾刺”十分重要,“篾刺”長七寸二分,寬八分,卻能劈成72片小薄片,蘸了墨斗書寫代筆,俗傳這種“篾刺”能夠“辟邪”。



